期货交易自动化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0|回复: 0

是否要继续追偿? - 金融行业 - ITPUB论坛-专业的IT技术社区

[复制链接] |主动推送

285万

主题

285万

帖子

855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8553710
发表于 2022-9-11 07: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这么一首道,如下:
当抵押贷款不能归还时,银行依法对抵押品出售、拍卖,其所得小于贷款本息时,应( A )A.先收本,后收息,不足部分继续追偿    B.先收回本金,后收回利息 C.先收回利息,后收回本金                D.先收利,后收本,不足部分继续追偿
我先的A,但书上写的不足部分从呆账准备和坏账准备中核销,根本没提继续追偿的事。选哪个能得分呢?
核销是银行内部的会计处理。只是银行确认损失,将贷款从表内移至表外核算。
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会随着银行核销了贷款而终结。
除非是有了法院判决,或者双方协商后对这笔贷款进行了重组。
A是对的,总结楼上就是这钱(无法全部覆盖本息的部分)死活追不到,只能作为坏账处理--核销或者打包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也可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期货交易自动化论坛

GMT+8, 2025-8-23 17:54 , Processed in 0.081711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