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glu 发表于 2022-9-4 21:00:50

男子殴打猥亵他女儿的人,检察院不起诉

甘肃陇南的一名男子
把人殴打成轻伤二级,
法院决定对他不起诉,
众多网友还认为不起诉
合法合情合理,
这是怎么回事?
男子打的是猥亵女儿的人
最近,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则甘肃陇南成县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2021 年 12 月,男子石某某多次在张某某家中对其女儿进行猥亵(已另案处理),民警发现石某某受伤严重。
经查,2021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许,石某某被张某某发现其猥亵行为后离开,后石某某再次来到张某某家中,张某某便对石某某进行殴打,致其轻伤二级。
成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且被害人在本案有重大过错,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来源:中国检察网

呀麦蒂 发表于 2022-9-4 21:12:20

不打,还等什么?

synyl 发表于 2022-9-4 21:24:35

带节奏,这是公诉人不起诉而已,被害人还是可以起诉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思情画意 发表于 2022-9-4 21:37:03

支持

qinglu 发表于 2022-9-4 21:49:01

没打死已经很有人性了

dement 发表于 2022-9-4 22:01:06

这逻辑跟以前不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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